1.负责全校薪酬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岗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的核定,起薪、停薪、解释与管理工作;核定调整发生职务、职称、岗位变动的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完成在职教职工年度工资晋升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调整在职教职工工资标准;根据学校分配制度改革要求,调整在职教职工津贴、补贴、奖金标准;
2.负责全校工勤技能人员考试晋级及岗位聘任工作;
3.负责职工探亲费的审批工作;
4.负责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调整离退休人员待遇(包括退休人员新待遇技计发),负责发放离退休人员各项补贴;
5.负责全校教职工的退休审核报批工作、高级专家延聘的报批工作;
6.负责教职工死亡后的丧葬费、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发放工作;
7.负责为六十年代精简职工发放生活补贴工作;
8.负责工资统计与数据维护工作。全校教职工工资系统的录入维护工作;工资总额的月、季、年统计报表和台账管理工作;
9.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办理教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的新增、停保、退保等手续;核定教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标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调整教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标准;
10.负责职工因公伤亡、评残的审查及报批和发放伤残抚恤金工作;
11.负责计划内临时工的各项管理工作;
12.负责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13.负责我校按比例安置残疾人保障金的审核工作;
14.负责我校财政供养人员子系统数据的维护和报批工作;
15.材料的归档及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