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相关工作要求,我校组织开展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s://www.lnrsks.com)公布的《关于公布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的通知》。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5月21日(周四)9:00-12:00。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大学行政办公楼1楼113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材料要求
1. 《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一式两份),笔试准考证。
2. 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本科起),复印件1份。
4. 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本科起);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1份。
5. 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发放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 应聘岗位对政治面貌有要求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部门开具的党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 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8. 应聘岗位对外语等级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上述1-8所需复印件使用A4纸单面复印,且须同时携带原件,现场核验;资格复审相关证明材料须与附件模板一致。
四、其他说明
1. 应聘人员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提供招聘岗位要求全部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 资格复审结果以及面试公告将在辽宁大学人事处官网(https://rsc.lnu.edu.cn)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务必确保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通知及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学校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4. 资格审查当天仅限考生本人进入校园,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辽宁大学正门进出学校。
咨询电话:024-62202275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附件:辽宁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相关证明材料模板
辽宁大学
2026年5月15日